与会领导及评审委员会成员讨论《中山市红木家具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暂行办法(试行)》
5月29日上午,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山市大涌镇政府召开会议,讨论《中山市红木家具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修改意见。会议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副主任科员欧小琰主持,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调研员、中山市科技工作者协会理事长、中山市红木古典家具学会名誉理事长蔡泽强,大涌镇经信局局长郑献辉以及中山市红木古典家具学会理事长萧社和、执行理事长林伟华以及评审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为更好地开展评审工作,特成立中山市红木家具行业工艺美术专业评审委员会。中山市红木古典家具学会作为中山市红木家具行业职称工作联络处,推荐了中山市红木家具行业内拥有省、市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建树颇多的行业专家20余人加入评审委员会。
《中山市红木家具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暂行办法》是为贯彻《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省政府令第94号),全面做好中山市红木家具工艺美术保护工作,促进中山红木家具工艺美术行业的繁荣和发展,结合中山市实际情况而制定的。职称评审分高、中、初级3个档次,分别为高级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师、助理工艺美术师。中、初级从今年开始将由中山市工艺美术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会上,与会领导与评审委员会成员各抒己见,对《办法》的试行表示欢迎,称此举将会进一步提高红木家具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大家一致认为应该降低门槛,同时发挥红木家具企业的引导作用。会议还讨论了《办法》的具体申报程序、申报资格、考试方案以及量化评分体系等,并提出了众多可行性修改意见。会议决定,评审工作启动之后将由中山市红木古典家具学会秘书处弘木传媒(《品牌红木》杂志、中国古典家具网)工作人员向相关预申报从业人员讲解申报资格条件、申报的实际意义等,推动中山市红木家具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有效进行。
据悉,在搜集大家对《办法》的修改意见后,该《办法》将上报广东省人社厅审核通过,预计相关评审工作将于2015年8月正式启动。